序号 | 普法内容 | 普法对象 | 普法目标 | 具体举措 | 责任领导 | 责任部门 |
1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弘扬宪法精神,提高水利系统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,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宪法专题学习。 2.结合“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”、党员“双报到”等活动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宣传活动。 | 林泽兴 | 办公室、政策法规与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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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提高水利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;营造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,让民法典更加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。 | 1.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或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; 2.结合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传活动。 | 邓 雷 | 办公室、政策法规与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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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广东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办法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,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,推进依法治水;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、爱惜水、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,促进水资源的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和管理。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水法专题学习; 2.利用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等活动,开展水法宣传活动。 | 邓 雷 | 政策法规与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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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水土保持法制观念,坚决扛起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;增强项目参建人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重视,提高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律意识。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水土保持法专题学习; 2.利用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、水土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。 | 陈晓昙 | 政策法规与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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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深刻地认识《防洪法》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,提升干部职工防洪减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提高全社会防汛抗旱的灾害意识。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专题学习; 2.利用“全国防灾减灾日”“安全生产月”、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活动。 | 林泽兴 | 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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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《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河道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;普及企业、市民河道管理、水利工程管理法治意识和观念。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专题学习; 2.利用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、“全国防灾减灾日”开展宣传活动等。 | 巫志周 | 河湖管理股、农村水利水电建设与运行管理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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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提高涉水工作人员河道采砂管理法治意识和观念;普及企业、市民河道采砂管理法治意识和观念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专题学习; 2.利用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、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”开展宣传活动。 | 陈晓昙 | 执法股,河湖管理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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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《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》 | 1.对内: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; 2.对外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| 提高涉水工作人员城镇排水法治意识和观念;普及企业、市民城镇排水法治意识和观念 | 1.结合局党组会议、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、职工大会等开展专题学习; 2.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、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活动。 | 陈晓昙 | 供排水管理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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